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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对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6-08-17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关于山东省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问题,需结合具体参保时间和身份情况综合判断。

山东省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主要取决于其参保时间是否早于统账结合制度实施时间。

1. 若合同制工人在1986年10月1日(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时间)前已参加工作且未实际缴费:其1986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用于计算退休养老金。
2. 若合同制工人在1986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需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以实际缴费记录为准。
3. 若合同制工人原为固定工后转为合同制:其转制前的固定工连续工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转制后的缴费按实际缴纳计算。
关于山东省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问题,需结合具体参保时间和身份情况综合判断。

山东省合同制工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主要取决于其参保时间是否早于统账结合制度实施时间。

1. 若合同制工人在1986年10月1日(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时间)前已参加工作且未实际缴费:其1986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用于计算退休养老金。
2. 若合同制工人在1986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需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以实际缴费记录为准。
3. 若合同制工人原为固定工后转为合同制:其转制前的固定工连续工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转制后的缴费按实际缴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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